学校让学生停课合法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对已经发生甲类传染病病例的场所或者该场所内的特定区域的人员,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实施隔离措施,并同时向上一级人民政府报告;接到报告的上级人民政府应当即时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上级人民政府作出不予批准决定的,实施隔离措施的人民政府应当立即解除隔离措施。
在隔离期间,实施隔离措施的人民政府应当对被隔离人员提供生活保障;被隔离人员有工作单位的,所在单位不得停止支付被隔离人员隔离期间的工作报酬。
隔离的期限根据遇到的具体情况来确定,一般来说,对疑似传染病人,医疗机构应当根据该病的最长潜伏期决定具体的隔离日期,最多不超过14天;如果在该段时间内,疑似病人经诊断确诊为病人的,依法对其采取相应的隔离措施;如果排除疑似病人患病可能的,解除隔离。
除了对疑似病人采取隔离措施外,对疑似传染病人,病人密切接触者也可以在指定场所进行医学观察和采取其他必要的预防措施。